我们为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商务调查、发律师函、出具法律意见书、策划解决方案、诉前和解谈判、代理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包括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代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代理一审民事诉讼、代理二审民事诉讼、代理申请再审、代理向检察院申诉。
上诉人(原审原告):西安久祥居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灞桥区。 法定代表人:王利生,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建孝,男,汉族,1961年6月28日出生,住西安市灞桥区,该公司股东。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小燕,陕西济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西安泰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灞桥区。 法定代表人:李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辉,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席王村民委员会,住西安市灞桥区
原告:张燕,女,1973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莲湖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晓荣,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琴,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郭西安,男,1950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临潼区。 被告:郭广荣,男,1976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碑林区。 原告张燕与被告郭西安、郭广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燕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彭晓荣、冯琴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郭西安、郭广荣经公告送达传票
原告:北京万融时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大街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1J346H。 法定代表人:朱帅帅,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永强,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涿州市涿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涿州市码头镇台子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MA07UVBY24。 法定代表人:孙建华,该公司经理。 被告:刘国立,男,1962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涿州市。 被告:赵刚,男,1980年1月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辽宁省海城市。现
上诉人(原审被告):陕西蓝湖科技发展基地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于海英,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诚,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法定代表人:肖玉龙,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杨,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永强,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陕西蓝湖科技发展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湖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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